国家发改粉煤灰政策财政部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部门
2021年3月18日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2013年1月17日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令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第19号令 国家发展和 2013年1月18日 —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新修订发布 《粉煤灰综合利用
2013年2月25日 —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以联合令形式发布了新修订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界定了粉煤灰和粉煤灰综合利用 2013年1月5日 —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年第19号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3年1月17日 —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十部门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中国政府网2011年8月17日 — (国家经贸委 电力工业部 财政部 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94年1月11日发布 国经贸节[1994]1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扩大粉煤灰综合利用,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国家能源局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第19号令 国家发展和
2013年1月17日 —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 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发布施行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节[1994]14号 2021年3月18日 — 持续提高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以及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利用,有序引导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建材,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深入推动农业领域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2008年12月9日 — 七、申请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五条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 2006]1864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并取得《资源综合利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 2016年12月7日蒙西讯7月7日下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司冶金建材处处长刘明、。 国家关于粉煤灰综合利用的财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ll115号)《通知》规定,以粉煤灰、煤 国家关于粉煤灰利用的政策
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支持政策汇总(一)相关工业投资
2024年7月11日 — 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明确企业符合目录内对利用煤矸石生产综合利用产品相关条件和要求的,按照目录退税比例,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24年出台的《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2015年6月12日 财税[2015]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能源节约和耕地保护,现就部分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15年6月12日 — 财税〔2015〕7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 (六)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 JC/T862—2008 技术要求) (七)建筑平板。其中:纸面石膏板(符合 GB/T9775—2008 技术要求) ; 纤维增 财税〔2015〕7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 2009年3月16日 — 十、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的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4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部分资源综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 政策 关于2025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的公告 2024年第4号 2024/09/26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759号) 2024/09/20 关于推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科 学 技 术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负责制订完善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 、技术、产品导向目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 2023年8月9日 — 2021年12月16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关于 1994年1月11日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电力工业部 财政部 建设部 交通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文废止] 国经贸节[1994]14号 税屋提示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年第19号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自2013年1月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国经贸节[1994]14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电力工业部 财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023年9月6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能源节约和耕地保护,现就部分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2013年1月18日 —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发布施行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节[1994]14号)同时《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第19号令 国家能源局2013年1月17日 —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 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发布施行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节[1994]14号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第19号令】国家发展 2022年11月23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X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4入大规模利用阶段。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69%,超额完成 规划目标9个百分点。累计利用粉煤灰超过10亿吨、煤矸石约 11亿吨、冶炼渣约5亿吨,回收利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 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税
2015年6月12日 — 财税〔2015〕7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一)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二)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环境 2008年8月20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的通知 字号:[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发布文号】 财税[2008]117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总局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4年5月20日 — 七、《目录》所列新型墙体材料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八、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4年1月12日 —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管理,落实好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防止骗取税收优惠。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 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015年6月12日 — 七、《目录》所列新型墙体材料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八、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财政部 国家2013年1月18日 —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发布施行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节[1994]14号)同时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3年1月18日 —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发布施行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节[1994]14号)同时《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第19号令 国家能源局2015年6月12日 — 财税〔2015〕7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2:35: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评论: 0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税〔2015〕7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新修订发布《粉煤灰综合利用
2013年2月18日 — 答:1994年原国家经贸委、原电力部、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实施了《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确立了坚持“以用为主”的指导思想,对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在投资政策、建设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并实行减免税优惠政策支持。2016年1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31 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加快我委法治机关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决定废止《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 国家发展 2023年3月17日 — 七、《目录》所列新型墙体材料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八、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21年3月23日 — 发改环资[2004]73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 年修订)》的通知 44利用刨花、锯末、农作物剩余物、制糖废渣、粉煤灰、冶炼废矿渣、盐化工废液(氯化镁)等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 45利用 发改环资 [2004]73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
处理粉煤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电厂粉煤灰税收政策问题思考 智库文档阴财会月刊全国经济期刊电厂粉煤灰税收政策问题思考卜艳艳渊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日照冤摘要本文在阐述税收政策沿革的基础上,对粉煤灰发生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及其他相关问题作了探讨,为电厂粉煤灰相关涉税处理提供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40 号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西部地区 2022年8月3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7的用灰单位,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相关 优惠政策。第十九条 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筑路等工程中使用符合 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粉煤灰及其制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ndrc2008年12月9日 — 七、申请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五条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 2006]1864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并取得《资源综合利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
财税[2015]73号 - 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015年6月12日 — 根据《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 ),第二条第二项中,“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 修改为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 第二条第二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 ” 产品,是指在《环境保护综合 2013年2月18日 — 答:1994年原国家经贸委、原电力部、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实施了《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确立了坚持“以用为主”的指导思想,对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在投资政策、建设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并实行减免税优惠政策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新修订发布《粉煤灰综合利用 国家发改粉煤灰政策 财政部国家关于粉煤灰综合利用的财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以粉煤灰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氧化铝活性 关于粉煤灰综合利用国家行业政策2013年1月17日 —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 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发布施行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节[1994]14号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第19号令 国家发展和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2021年3月18日 — 持续提高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以及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利用,有序引导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建材,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深入推动农业领域2008年12月9日 — 七、申请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五条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 2006]1864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并取得《资源综合利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 2016年12月7日蒙西讯7月7日下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司冶金建材处处长刘明、。 国家关于粉煤灰综合利用的财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ll115号)《通知》规定,以粉煤灰、煤 国家关于粉煤灰利用的政策2024年7月11日 — 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明确企业符合目录内对利用煤矸石生产综合利用产品相关条件和要求的,按照目录退税比例,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24年出台的《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支持政策汇总(一)相关工业投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015年6月12日 财税[2015]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能源节约和耕地保护,现就部分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2015年6月12日 — 财税〔2015〕7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 (六)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 JC/T862—2008 技术要求) (七)建筑平板。其中:纸面石膏板(符合 GB/T9775—2008 技术要求) ; 纤维增 财税〔2015〕7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